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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讓駕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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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車主、駕駛人和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申請人:
西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將于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全面恢復辦理公安交通管理車駕管業務。現通告如下:
一、恢復開展車管所(含三縣)服務窗口各類業務。
二、恢復開展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工作(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前期已預約成功,但因疫情影響,未能如期參加考試的考生,可根據考生本人需求優先安排考試。
三、恢復開展駕駛人審驗和滿分學習現場教育及考試業務。
四、恢復辦理駕駛證注銷可恢復、軍警換證和境外駕駛證換證的考試業務。
五、違法處理業務可就近選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外服務窗口進行處理。
六、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勵廣大群眾通過互聯網“交管12123”手機APP辦理各類業務。
溫馨提示:因目前仍處于疫情防控期間,西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項措施,做好人員測溫、消毒等防護檢查工作。請廣大車主、駕駛人和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申請人,做好自身防護措施,佩戴口罩,盡量減少肢體接觸和公共物品接觸,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疫情防控檢查工作,耐心聽從工作人員指引安排。
西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咨詢電話:
0971—8016889
特此公告!
西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2月21日
關于逐步恢復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遠程核發的通告
文章類別: 交管資訊 \發布時間: 2020-02-24
文章摘要:恢復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年檢預約 對因疫情導致的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對因逾期未檢驗可能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將統一延長期限,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疫情結束后,車主應盡快辦理相關業務。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告
通告〔2020〕17號
關于逐步恢復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遠程核發的通告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根據《關于杭州市企業嚴格疫情防控有序推進復工的通告》,我局決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結合企業復工情況,逐步恢復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遠程核發。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工檢驗機構。社會化檢驗機構實行企業復工申報備案制,經政府備案通過后,方可按復工方案有序復工。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根據檢驗機構復工情況,自2月24日起逐步恢復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遠程受理、審核和核發。檢驗機構復工情況詳見附件。
二、實行預約辦理。為避免人員扎堆聚集,除持有疫情防控專用通行證車輛、警用車輛、工程搶險車、救護車外,個人車輛一律通過“交管12123”APP或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www.122.gov.cn)進行預約;單位車輛一律通過各檢驗機構電話進行預約。未預約車輛一律不予受理。
三、允許延后辦理。對因疫情導致的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對因逾期未檢驗可能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將統一延長期限,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疫情結束后,車主應盡快辦理相關業務。
四、做好安全防護。前往辦理業務的群眾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須佩戴口罩、掃碼測溫,提供身份證明、聯系方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即辦即走。原則上應“一事一人”,非辦事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和檢測車間。
望廣大群眾理解支持,如需進一步了解檢驗機構復工情況的,請撥打各檢驗機構咨詢電話。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2月23日